Say Hello!網路舞蹈創意競賽
實施要點
壹、目的:
為鼓勵學生不要隱身在網路世界,使用網路之餘也能走出戶外,特舉辦本項
比賽,期能使學生透過舞蹈動作練習及影片拍攝過程中的創意構思,進而認
知電腦網路健康使用的重要性。
貳、組織: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國家資訊基本建設產業發展協進會
( NII 產業發展協進會)。
參、參加資格:
一、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認可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3-9 年級學生。
二、由 3-10 名學生組隊,並由 1 位教師或家長擔任領隊。
肆、報名:
一、截止日期: 107 年4 月 30 日。
二、線上投稿(上傳影片)方式參加,投稿頁面將顯示報名所需填寫資訊欄
位。
三、若團隊成員年級別不同(例如跨年級組隊),須以年級最高者為準,選
擇參加組別。
伍、獎項:
一、金獎每組 1 名:獎金新臺幣 10,000 元及教育部獎狀。
二、銀獎每組 1 名:獎金新臺幣 6,000 元及教育部獎狀。
三、銅獎每組 1 名:獎金新臺幣 4,000 元及教育部獎狀。
四、優選每組 3 名:獎金新臺幣 2,000 元及教育部獎狀。
五、參加獎 10 名:獎金新臺幣 1,500 元。
※上述一至四項得獎隊伍,其成員每人頒發教育部團體獎狀乙紙,另補助領
隊新臺幣 1,000 元行政費用,但不再列入「參加獎」抽獎對象。
陸、比賽方式
一、參賽隊伍自行挑選「家鄉最美麗的風景」為背景(需為戶外景點),拍
攝唱跳“ Say Hello ”宣導歌曲之畫面,並將影片上傳至活動網站。(舞蹈
動作請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UcjzeIIsE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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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片長度以 4 分鐘為限,內容除了唱跳“ Say Hello ”的畫面之外,需加入
以「遠離網路沉迷」為主題之各式創意(例如穿插相關劇情等,形式不
限,歡迎參賽隊伍自由發揮)。
柒、評分標準
一、專家評分( 75%)
(一)影片內容之創意( 30%)
(二)與主題之關聯度( 25%)
(三)參與影片的學生數( 10%)
(四)影片製作品質( 10%)
二、網友投票( 25%)
捌、領獎方式
一、獎金平均頒發給參賽同學(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得獎領隊應於通知之
期限內提供執行單位所要求之領獎所需各項文件,始完成領獎手續,逾
期視同放棄該得獎權利。
二、執行單位將於收到領獎相關文件後 30 個工作天內匯出獎金,匯款手續
費將從獎金中扣除。
三、領獎金額新臺幣為 1,000 以下者,得免計入申報所得稅,若金額為新臺
幣 1,001 元以上者,領獎時需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執行單位將
填發扣(免)繳憑單予領獎人,領獎人於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合併申報。
玖、注意事項
一、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學生及其家長、領隊於
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各項規定。
二、每校參加隊伍數量不限,但每位老師或家長只可擔任一組參賽隊伍之領
隊,每位學生也只可擇一隊參加。
三、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刪除未符合活動規定(影片長度、影片內容有
違善良風俗)之參賽影片。
四、各組別報名組數若低於 6 組,則該組別獎項得以「從缺」辦理。
五、本活動報名組數若低於 10 組,則「參加獎」不足之組數得以「從缺」
辦理。
六、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保留對本活動之網站內容、活動簡章及相關注
意事項、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等的修改權利,修改後將於活動網
頁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
七、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有權檢視參賽隊伍之參加行為是否涉嫌不法或有
違常理之異常狀況,並保有變更、終止其參賽資格或取消得獎資格的權
利;參賽隊伍之參加行為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
三人,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和賠償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所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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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
之事由,致使參賽隊伍無法參加活動時,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
法律責任,參賽隊伍亦不得因此提出異議。
九、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之原因致無法
執行時,主辦單位與執行單位保有隨時修正、補充說明、暫停或取消本
活動之權利。
十、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 E-mail 至客服信箱 isafe@nii.org.tw 。
十一、本活動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辦理。若有任何爭
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作為管轄法院。
八、聯絡方式
一、網站: https://isafeevent.moe.edu.tw/sayhello/。
二、連絡人: NII 產業發展協進會-蔡小姐,電話:(02)2508-2353 分機 331 。
三、電子郵件: isafe@nii.org.tw 。